一、建構婦幼安全環境:
(一)建置「婦幼安全警示地點」及「婦幼寶典」等(https://kcpd-wcpb.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DE0BC528C5851B3C),針對家暴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少性剝削防制、兒少保護、網路安全、女子簡易防身術等項目,建置完整婦幼安全資訊,以利民眾查閱相關資訊,及聯繫宣導服務課程申辦事宜;另每半年依規定更新「婦幼安全警示地點」,提醒民眾行經過各路段時,要提高警覺,尤其應避免於夜間經過,以迴避危險情境;本局亦針對相關地點加強巡邏,檢視並協調強化燈光照明及設置監視器等設備,以維護婦幼安全。
(二) 為加強維護學童就學安全,避免學童上、下學途中受害,結合民力規劃「護童專案」巡邏守望勤務,加強學童上、下學時段校園周邊安全維護。
(三)為降低少年偏差行為,積極辦理兒童、少年犯罪預防宣導工作,不定期至學校宣導法律常識,並於暑假期間舉辦大型預防兒童、少年犯罪宣導活動。
(四)本局辦理婦幼安全宣導工作,除口頭專題演講方式宣導外,並以使用資訊媒體投影式宣導,更具實務效果。
二、婦幼安全專題:
(一)「處理家庭暴力案件」
1..若您遭受家庭暴力,請速至附近警察機關報案。
2.請至醫院檢具驗傷單。
3.請注意傷害案件為告訴乃論之案件,其告訴期限為六個月。
(二)「處理性侵害案件」
1.若您遭受性侵害,請速至附近警察機關報案,或打110,或撥113婦幼保護專線。
2.請勿盥洗並儘量保持身體及衣物之原狀,速至醫院檢驗,採取檢體。
(三)「處理性騷擾案件」
1.若您遭受性騷擾,請速至附近警察機關報案,或打110,或撥113婦幼保護專線。
2.請注意性騷擾事(案)件可分為申訴及告訴乃論之事(案)件,其告訴期間為六個月,事件發生後一年內提出申訴。
(四)「協尋失蹤少年及兒童」
1.若您家中有失蹤兒童或少年,請攜帶失蹤兒童或少年照片至附近派出所或本局少年隊辦理失蹤人口協尋。
2.本局將會依據您所提供之資料,結合其它單位印製協尋海報,加強協尋。
(五)「保護婦幼安全宣導」
本局開放下列對象,以『團體報名方式』,申請預防犯罪宣導課程。
1.轄內夜歸行業之婦女:如老師、護士、保險員等,施予簡易防身術課程,提供正確防身觀念、防身器具及實際動作演練。
2.各級學校或民間社團:針對不同年齡層,設計適當性侵害、性騷擾、家庭暴力防治、防搶防竊防詐騙、網路交友安全、簡易防身術等課程,提供正確法律相關知識,以強化民眾自我保護能力,減少受害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