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 請 及 領 件 方 式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可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各分局申請、取件 |
| 申請方式 |
繳費方式 |
申請窗口
受理時間 |
領件方式 |
工作
天數 |
領件窗口
受理時間 |
| 網路申辦 |
線上
刷卡 |
24 小時線上申辦
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點選「申辦」→臨櫃或郵寄領證→輸入身分證字號→經 My Data 身分驗證成功後會自動將資料帶入對應欄位→填寫其餘欄位→送出→刷卡繳費→跳轉至申請成功畫面 |
1.自取
2.委託他人
代領
3.郵寄 |
總局 2 個工作天
(郵局遞送時間另計)
分局 3 個工作天 |
總局
週一至週五
0800~1730,
中午不休息
週三延長至
20 時
分局防治組
週一至週五
0830~1200;
1330~1700 |
| 臨櫃申辦 |
臨櫃
繳費 |
備妥應繳文件至總局或分局防治組申請,俟領件日再持收據至該總局或分局防治組領取
總局
週一至週五
0800~1730,中午不休息
週三延長至 20 時
分局防治組
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30~1700 |
1.自取
2.委託他人
代領
3.郵寄--自
費 29 元
或自備掛
號信封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線上申請 QR Code |
*網路申請:可搜尋關鍵字「良民證」。
*證書發證日期為申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案件如須向法院或地檢署調閱相關資料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