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防制暴力犯罪,落實案件處理管控作為;提升警察服務效能,執行「一處受理、全程服務」受理報案原則。 |
二、 |
加強查緝非法槍彈、毒品、不良幫派、職業賭場、重大逃犯、詐欺、坊間非法竊聽、網路、竊盜,並以提高犯罪破獲率為目標。 |
三、 |
擴充本市交通事故資料庫網路,提升交通事故處理品質;加強防制、取締酒後駕車、青少年危險駕車、惡性交通違規;運用智慧型交通執法管理系統,提升執法效能;強化交安宣導與教育。 |
四、 |
端正警察風紀,積極查處誘因場所;精進法治教育,提升執法品質與效能;強化勤務督導,務求勤務落實;表揚模範員工、提振士氣,健全內部管理及考核。 |
五、 |
賡續提升整體服務品質,精進各項服務作為,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以真心誠意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並加強警政議題及活動之行銷作為,推展警察新形象,以提升民眾滿意度。 |
六、 |
全面推動社區警政,建置社區及治安要點監視系統。加強擴大義警、民防、義交、守望相助隊、社區輔警及志工等協勤民力組訓與運用,落實治安全民化,營造安全優質的生活環境。 |
七、 |
持續掃蕩取締色情、涉嫌賭博罪嫌電子遊戲場所及搖頭店等違法、違規行業,使市民擁有「無污染,免於恐懼」之健康生活空間,建立安全、健康之優質社區環境。 |
八、 |
加強校園法律宣導及校外聯合巡查、列管少年查訪、建檔、輔導工作,維護校園安全,結合社區資源推動大型宣導活動(春風專案),預防少年偏差及犯罪行為之發生。 |
九、 |
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犯罪防治」、「兒少性交易防制」、「性騷擾防治」及「高風險家庭防治」等工作,持續運用民力協助執行「護童專案」,加強婦幼安全宣導,維護婦幼人身安全。 |
十、 |
落實基層員警刑案現場保全觀念,確保勘察採證品質及鑑定結果正確,推動DNA實驗室認證制度及充實刑事鑑識器材,提升物證之法庭證據能力。 |
十一、 |
實施「反奴專案」、「外來人口在臺非法活動」等執行,提升我國人權形象,加強涉外案件調查與危機處理;落實外賓及各國駐華使館(機構)、人員安全維護工作。 |
十二、 |
強化勤務指揮管制功能,持續要求110報案台受理員警服務態度及案件處理效率,確實掌控員警到達案發現場時間,爭取機先,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
十三、 |
落實家戶訪查工作,強化警勤區經營效能;加強對轄區重點人口的訪查,發揮勤區查察功能;對於失蹤人口緊急查尋案件加強辦理,並持續辦理技能講習,以提升查尋效能。 |
十四、 |
整建辦公廳舍,充實警用裝備、器材。精實教育訓練,鼓勵在職進修,增進專業知能,提升執勤能力與工作效能;運用社會資源聘請心理輔導諮詢委員,專業提供諮商輔導。 |
十五、 |
賡續辦理警察局組織變更(員額設置)、業務調整、人員移撥、財產移轉及自治法規處理;厲行行政革新,健全人事制度,加強福利措施。 |
十六、 |
強化公文處(管)理品質及各級首長民意信箱陳情案件之管制與稽催。 |
十七、 |
實踐陽光法案,貫徹廉政倫理規範;強化興利防弊機制,機先防制行政違失;增進員警及民眾之廉政觀念及知識;暢通檢舉管道,積極查處貪瀆不法。 |
十八、 |
推動本局整體網路效能提昇,並適時汰換骨幹網路設備、更新交換器,使勤、業務E化作業、全球資訊網的維護與互動服務整合、資訊作業系統等相關規劃與時俱進,確保機關資訊安全。 |
十九、 |
精實民防組訓,以達平時協助地方治安、防救災害,戰時有效支援軍事勤務;辦理各項防情管制作業,強化防情作業及人員教育訓練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