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規單申訴:對違規單有意見需提出申訴者,於應到案日期前可用書信附罰單影本說明理由,寄至應到案處所或原舉發單位,請求調查或向該案應到繳之裁決所或監理機關辦理申訴。 二、不服拖吊申訴:檢附拖吊管理費、交通違規罰鍰收據影本,以書面敘明不服拖吊原因,向交通警察大隊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