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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知識專區

    請問那些對象可以申請安全警衛?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5-30 10:36

    依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第2條,安全警衛對象如下:

    (一)市長、副市長。
    (二)市議會議長、副議長。
    (三)特定人士。
    (四)選舉期間申請隨護之候選人。

    類別:[保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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