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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記錯停車位置 巡邏警速尋回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17 16:59 發布單位:警察局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林警員、林警員於112年4月5日22-2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22時10分許接獲一名蔡姓婦人自稱愛車疑似遭竊,尋求警方協助,警方一面安撫婦人緊張的心情一面詢問該車的特徵及車牌,隨後利用車輛辨識系統確認該車目前無遭人騎走使用的跡象,因此判斷極有可能還停放在原處,便請婦人仔細回想一整天的動向,通知線上巡邏警網在婦人的活動路線加強查察,在經過幾十分鐘後終於在文橫路與南天路口找到婦人的愛車,婦人又驚又喜,對於自己記錯停放位置感到相當不好意思,不斷向警方道謝,還開心地跟警方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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