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張警員於112年1月14日11時30分許擔服備勤勤務時,一名丁姓男子(81年次)至所慌張表示稍早搭乘計程車時不慎將手機遺落在車上,希望警方協助尋找。
張員聽聞丁男敘述後,立即詢問丁男於何處上車及下車、搭乘時間,幸好,丁男還記得該部計程車車牌,張員立即依警政系統查詢該部車輛,車輛所在地即在轄區不遠處,警員便前往該地址找尋。
經向司機表明來意後,司機也立即帶著警方前往車上尋找,果其不然就在後座上發現丁男的手機,丁姓民眾喜出望外,直向警方表示感謝,警方發還後也向其宣導日後務必多加注意隨身物品,以免又不慎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