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洪銜鑛於112年1月20日10時於正仁兒童公園擔服守望勤務時,巡視公園情形時發現長椅上有一個零錢包,詢問附近居民皆無人認領,洪員便先行將該錢包代保管。
不久後一洪員發現一名老婦疑似在找東西,上前詢問老婦表示自己的錢包不見了,所幸錢包內含有證件,洪員查證完老婦身分確定為本人,便將錢包發還給老婦,老婦表示自己剛買完菜坐在公園休息,一不小心就將錢包忘在椅子上直接離開,幸好員警眼尖發現,十分感謝員警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