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洪警員、陳警員於113年2月3日6至8時擔服巡邏勤務,於7時1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四維三路有一男子倒在地上,看起來需要協助,員警趕緊前往關心。
經了解,41年次朱姓男子疑似因身體不適倒於該處,表情痛苦難耐,無法自行起身,警方趕緊將巡邏車停於後方警戒人車,將朱男攙扶至騎樓休息,並立刻請119救護人員到場。
朱男意識模糊無法陳述,經救護人員初步檢查其身體狀況,初步研判係因失溫路倒,警方協助其坐上救護車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