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黃警員、李警員於112年1月9日5時23分擔服巡邏勤務時,見一名老翁褲子疑似尿失禁,腳步一跛一跛過馬路,眼看號誌已變成紅燈,老翁仍努力行走過去,警方見狀上前關心。
老翁表示自己要前往長青活動中心,卻太早出門發現沒有公車,走道文化中心又想走回家,警方查詢該名老翁身分,渠拿出身心障礙小卡,發現該名王姓七旬翁就助轄區附近,並載送王翁返家。
惟抵達戶籍地址時,街訪鄰居表示王翁常常如此,且目前已經搬至前面一個路口的住家,好在王翁還能唸出完整地址,警方將王翁攙扶至家門口順利平安送返家中,家屬及王翁深深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