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黃文章、謝菽萱於112年1月6日22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派案,在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22號速食店,有一名男子需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
警方到場後店員表示有一名男子已經坐在店內許久,既沒有點餐也沒有看見親友與他會面,店員見狀後提供雞塊給男子,並詢問男子是否需要協助,然而男子卻不發一語,只好請求警方協助。員警上前關心該民男子,詢問男子身分,男子卻語焉不詳,員警發現男子可能在緊張,便詢問男子是否要先來派出所休息,男子同意後由警方先行護送返所。
男子來到派出所後,警員陳玉君提供杯水供男子飲用,降低男子戒心、打開心房說出自己的事,才得知男子身分並連繫上其家屬到場,才安全讓男子順利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