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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手機遺失 警迅速協助找回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17 18:47 發布單位:警察局

    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張警員於112年1月10日20至22時擔服備勤勤務時,一名何姓民眾(96年次)至所報案表示不見了,希望警方能協助找尋。

        經警方了解何男於當日(10)晚上騎乘Ubike時將手機放置於前面置物籃,將車於自來水公園附近歸還仍未取走手機逕而離去,當想到手機回頭找發現腳踏車已被其他人借走,情急之下到派出所請求協助。

        張姓員警撥打Ubike公司以何男租借車所使用的悠遊卡號協尋該車位置,查詢後發現車輛定位於三多二路與廣州二街口,張姓員警立刻載何姓民眾前往找尋,果然手機仍放在置物籃裡,何姓民眾喜出望外,開心到找員警「擊掌」!

        警方發還後也向何男宣導日後務必多加注意隨身物品,以免又不慎遺失,何男不斷感謝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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