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林佳賢、李佳芸於日前晚間擔服巡邏勤務,巡經武廟路時,在路旁停車格發現失竊遺失機車1台,現場立即查詢車籍資料並確認遺失車輛車主電話。
經警方瞭解,該機車於108年早已報案遺失,因於107年車主將機車借予友人使用,而友人在高雄騎乘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送醫,臨時將車輛移至路旁後卻忘記停放位置在哪,尋找一段時間也沒有結果,才報案處理,經過五年多,員警在路邊發現該車為遺失狀態,車主經警方通知後又驚又喜,願意下至南部將車輛依程序領回,警方依規定發還,當事人非常感謝警方在多年後讓該台機車又回到自己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