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2月15日上路「嚴懲性犯罪」,杜絕散佈私密影片。
鑑於網路科技、傳播媒體資訊發達,以及利用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例如deepfake 深度偽造技術)製作不實性影像,嚴重侵害他人之隱私與人格權,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
為打擊網路性犯罪,今(112)年2月10日已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未來透過刑法專章(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保護、加重罪責方向,嚴懲性影像犯罪者。警方特別提醒:凡是在網路上傳送性私密影像是類畫面、提供檔案讓網友下載欣賞或是透過訊息、通訊軟體、電子郵件等方式,再將檔案傳送給他人觀看,都是觸法行為 !另外,躲在螢幕背後留言喊+1、求上車,也是性別暴力的共犯。依現行法律規定,有關成人性影像部分,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以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深度偽造)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千萬別因自身好奇、一句玩笑話或一個簡單傳送按鍵動作,而使自己成為迫害他人的兇手。
為有效預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性私密影像遭受散布情事,民眾使用更衣室、廁所等可能裸露身體的公共空間時,應特別留意週遭是否有可疑物品或不明反光點預防偷拍;情侶、夫妻間也應避免交往紀念或討好對方而拍攝性私密影像,以降低遭惡意流傳或檔案資料被侵入盜取情形。
另有關性影像遭散布部分,被害人亦可直接至衛福部首頁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由中心協助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性影像,並副知主管機關,透過公權力落實性影像移除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