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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貨車擋救護車2分鐘、850公尺 警開罰3600元吊銷駕照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6-10 14:05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

    高市永安消防分隊救護車昨天下午執行救護勤務,行經岡山區前鋒路遭1輛貨車擋道,救護車雖猛按喇叭示意貨車讓路,但貨車駕駛置之不理,整整擋了2分鐘、850公尺遠,才靠右避讓,岡山警方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貨車主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

    永安消防分隊隊員昨天將貨車擋道過程PO上網,寫道「如果車上是你的親人,在此呼籲,遇救護車、消防車、警察車、工程救險車,務必減速靠邊讓道,我同事已經閃燈鳴笛示意讓道,但就是聽不見,也許又一個隔音很好的車輛。」

    消防局表示,永安分隊救護車昨天下午4點49分接獲永安區興達路救護案件,載送病患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途中,下午5點多,行經前鋒路123巷口時,遇前方1輛貨車擋道,貨車駕駛似乎沒聽到救護車鳴笛聲,儘管救護車猛按喇叭,貨車駕駛仍未避讓,直到公園西路3段貨車才打方向燈靠右避讓,整整擋了2分鐘、850公尺遠,救護車最後將病患順利載送到醫院。

    岡山警分局交通組長宋敏旭檢視影像畫面後表示,貨車駕駛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警方將根據救護車行車紀錄器對貨車車主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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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擋救護車850公尺不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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