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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酒駕男貼心舉動 竟讓同車女友連坐受罰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2-07 16:05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

    仁武分局為防制酒駕憾事發生,於農曆年節假期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重點違規,鳥松分駐所員警於2月4日0時巡邏行經鳥松區大仁北路與育成一街口,發現一對男女駕駛機車於紅燈違規右轉後,疑因看見巡邏員警而停於路旁,惟仍遭眼尖的員警上前盤查取締。

    員警查證身分過程中,發現駕車的邱姓男子(49年次、家住鳳山)有濃濃酒味,進一步詢問,渠亦坦承於當(4)日下午拜訪親戚時曾飲酒,但因為體諒女友即乘客鄭姓女子(59年次、家住鳳山)視力不佳,且認為已飲酒結束多時,而自告奮勇駕車搭載鄭女,經員警對邱男實施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值,全案於詢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因乘客鄭女為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邱男酒後駕車而不予禁止駕駛,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製單,鄭女將與酒駕駕駛邱男同受酒駕罰則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緩,並吊扣機車牌照3個月。

    仁武警分局提醒,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針對易肇事地點、時段、路段加強執行設置路檢點攔查,杜絕酒駕,另特別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及同車乘客應善盡勸阻飲酒者駕車的責任,一同保護他人與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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