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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女二度酒駕遭岡警攔查 怕沒工作哭喊求饒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6-06 10:07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

    一名五十五歲陳姓女子5月30日凌晨0時許駕車行經梓官區大舍西路與大舍北路口左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被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巡邏員警發現上前攔查,發現陳女濃厚酒味,陳經酒測值達0.34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女在接受酒測後一開始還搞不清楚狀況,還詢問員警「是不是可以返家了」,員警再次告知其為公共危險罪現行犯,依規定須移送地檢署。陳女得知一早無法上班,淚崩哭喊哀求員警,而陳之女此爲第二次酒駕累犯,將加重處罰。

    岡山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另提醒民眾注意酒精需長時間代謝,應提防宿醉酒駕,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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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女二度酒駕遭警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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