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鄭銘豪、湯靜蓉於112年3月27日14時10分接獲報案稱「民眾欲匯款給投資公司,疑似遭詐騙」,遂急馳現場查看狀況。現場即見銀行員竭盡所能讓蕭姓男子了解自己可能是遇到詐騙,蕭男還是半信半疑。
蕭男表示於臉書上看到投資公司的投資資訊,並自己主動加入LINE聯繫專員,該專員先行請蕭民至銀行臨櫃匯款新台幣20萬元,並指導蕭民該如何跟銀行行員說才不會讓行員懷疑,果然蕭民就依指示跟行員表示自己因友人借款,要匯款至對方所提供帳戶,行員懷疑才報警處理。
經警方到場進行反詐騙宣導,與銀行行員共同突破蕭民心防,蕭民後提供投資專員對話內容,確定該投信公司為詐騙集團,蕭民打消念頭並取消匯款想法,感謝警方熱心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