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為緊急報案專線,如有急難需要警察協助、救助,或發現其他影響治安、交通情事,請逕撥110報案。。
二.無故撥打110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裁處拘留或罰鍰,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