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工作期程為115年2月3日至2月22日,為確保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提升警察廉潔形
象,請持續加強宣導與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
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之相關要求;另所屬外勤單位專案期間勤教紀錄應有相關監察防
貪宣教內容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