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副所長陳建維、警員林政義,於115年4月10日2時2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駁二大港橋上有一名女子疑似意圖輕生。陳、林2員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查看。
員警抵達後,發現女子已跨越橋梁護欄,坐在外側水泥橫梁上,所處位置相當危險。為避免刺激女子情緒,員警保持適當距離,以溫和語氣與其對話,耐心傾聽並持續安撫。
經了解,女子因近期情緒低落,一時產生輕生念頭。員警除不斷勸導其珍惜生命外,也向其說明可運用的社會救助資源及心理諮詢管道,陪伴女子逐步穩定情緒。
在員警持續關懷與勸說下,女子最終願意配合,自行跨回橋面安全處所。警方隨即通知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協助,經確認女子情緒逐漸平復後,再聯繫親友到場陪伴並帶返休息。
陳、林2員面對深夜緊急狀況沉著應變,以耐心溝通及溫暖關懷逐步化解女子心防,成功守護民眾生命安全,展現警察同仁積極為民服務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