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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案機車失竊,警機警當場尋獲化解誤會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3-17 16:28 發布單位:警察局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張警員、李警員於112年4月22日9時58分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機車失竊,兩員疾馳至現場了解案情,現場一名呂姓男子見到警方慌張表示將車輛停放租屋處樓下,早上要使用時就找不到,東找西找覺得太可疑一定遭人竊走,才緊急報案處理。

        員警詢問呂姓男子車輛車牌及特徵,還有呂男昨日所前往去處後,便調閱附近所有監視器跟查詢拖吊系統,最後發現該台車輛停放在距離呂男租屋處約300公尺外的正大、輔仁路口便利商店,可能是呂民停放位置與平時不同,一時半刻想不起來,才果斷認為遭人竊取,見到車輛停放處才想起昨晚他將車輛停放超商並自行走回家,見到車輛未遭宵小亂使用,才安心下來,非常感謝員警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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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警方與民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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