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十全所員警於9月10日15時執行巡邏勤務,見鄭姓男子(50歲)騎乘普重機於派出所前紅燈右轉至十全一路,立即上前攔查後發現,他為屏東地檢發布之通緝犯,鄭男得知自己已遭通緝嚇一跳,辯稱「我還以為只是被法院列管而已」,最終仍將其帶案依法偵辦。
經了解,鄭男日前因涉及竊盜案件,並未向檢察署更改收件住址,因此稱不曉得自己已遭通緝。他向員警表示才剛下班正準備去買個便當,未料因交通違規遭員警逮個正著,還因此多收到一張罰單,讓其不禁苦笑表示:「以後不敢在派出所前違規了!」。全案訊後依法將其逮捕,解送屏東地檢署歸案。
本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