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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朱」隊友害慘了 身背三條通酒駕加一罪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6-22 14:31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

        湖內分局阿蓮分駐所巡佐歐正陽、警員吳冠鴻,於(21)日擔任 16-18 時巡邏勤務,約於16時27分許,在阿蓮區中正路與成功街口,見黃姓男子(58歲、住橋頭區)駕駛重機車附載乘客未戴安全帽,尾隨至阿蓮區中正路某巷口見時機成熟遂攔停二人。過濾身分發現黃男分別被橋檢、高雄地院發佈三筆通緝,盤查過程中黃姓男子面露酒容、散發酒氣,經酒測超標再加一條公共危險。
    據了解,黃嫌分別被橋頭地檢署、高雄地方法院發佈三筆通緝。黃男受朱姓友人(59歲、住田寮區)之託以機車載送他到醫院複診,回程中因後載朱姓友人未戴安全帽被警方盯上,隨即被警方攔下盤查暴露身分,黃男直呼倒霉。但還有更倒霉的事,盤查過程中發現黃嫌有飲酒,經過警方實施酒測還超標,酒測值達0.32MG/L再加一條公共危險,警方同時發現,這是黃嫌十年內第4次的酒駕,還真的是罰不怕。
        最後警方分別依毒品、傷害、不能安全駕駛3案通緝及不能安全駕駛罪,解送橋頭地檢署及函請高雄地方法院參辦。另外加告發無照駕駛、機車駕駛人酒駕同座乘客處罰、機車駕駛人附載乘客未帶安全帽、十年內第4次酒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3項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罰鍰、吊扣牌照2年、吊銷駕照、公布照片姓名等;這下真的被「朱」隊友害慘了。   
         警方在此呼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心態,只要有飲酒行為切勿酒後開車,千萬別因為一時之便逞英雄,害人害己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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