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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酒駕僅差ㄧ條街就到家 竟因逆向行駛露餡遭逮栽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4-07 11:41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本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巡佐鄭少華、警員吳宜蓁於4月5日凌晨3時許,巡邏時發現卓男(34歲)於三民區博愛一路逆向騎上人行道,遂上前盤查,發現該男身上有濃濃酒味且臉色潮紅,明顯有喝酒情事,便請其接受酒測,卓男否認有騎機車並向警方辯稱機車是用「牽」的,員警立即告知親眼目睹其逆向行駛,且可以調閱監視器佐證,卓男眼見恐遭打臉且自知難逃法網,便乖乖接受酒測,結果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經了解,卓男於凌晨2時許下班後到工作地點附近喝了2瓶啤酒,酒後心想不會這麼倒霉吧,遂心存僥倖,大膽騎車回家,結果騎著騎著僅差一條街快到家時,卻因逆向行駛且騎上人行道,遭到巡邏員警察覺發現而被攔下盤查。

           卓男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有關逆向行駛及行駛人行道部分,本分局ㄧ併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可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元罰鍰)及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可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元罰鍰)予以製單舉發。卓男非常懊悔,貪圖方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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