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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男交通違規遭警攔查 被通緝竟稱沒收到文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9-13 09:43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本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於9月7日17時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吳男(43歲)駕車行經三民區建國一路與和平路口,因未繫安全帶遭員警上前攔查,經查詢他身分後,發現他不僅無照駕駛,還是高雄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當場將其帶案返所偵辦。   

      吳男起初以為因交通違規被開單,未料遭員警查證告知他為通緝犯後,表情驚訝不已,稱不知道自己已遭地檢署通緝。他向員警表示自己為一名車商,日前工作有與同事發生糾紛,可能對方提出告訴,但他因故搬家至屏東,無法收到法院傳票或通知書,未料竟是因交通違規遭盤查後才得知自己竟被通緝。全案訊後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本第一分局呼籲,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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