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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

    求職停看聽、工作才安心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5-06 16:31 發布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疫情趨緩,求職潮湧現,洪小姐(32歲)經網友介紹至服飾批發面試,公司對接人員稱有熟人轉介即予錄取,談妥日薪1300元,要求翻拍身分證件及存摺,提供公司薪轉,並配合會計入出帳、核銷等。數日後洪女發現帳戶有大筆入帳,公司告知那是貨款,會計匯錯帳號,要求幫忙領出,帶到指定地點交給業務,洪女按指示交付,工作數日卻未收到薪水,又發現工作ID被封鎖、當初介紹人不見人影,擔心自己變成人頭帳戶,遂向警方報案。


    王先生(42歲)經親友推薦至知名賣場工作,稱需先繳納2萬元(含保證金、體檢、制服等費用),後發現聯絡不上推薦人,也沒有接到賣場通知,始知遭詐;邱同學(24歲)大學畢業,應徵保養品公司行銷專員,被要求先購買公司產品體驗,依指示面交4萬元,全程以通訊軟體聯繫,邱同學始終未進過公司,亦未獲取公司產品試用,經詢問師長才知是騙局。


    據統計去(110)年「假求職」案類被害人年齡集中在20至39歲,詐騙金額從數千至數萬不等。詐騙集團常用的手法有:

    1.  工作前要繳交身分證件、存摺
      詐騙集團謊稱需開薪轉戶、獎金帳戶或其他理由,要求職者先提供身分證件、存摺或已有的提款卡。隨後聲稱「會計不小心匯錯」,要求把錢領出來交給特定對象(如:業務、會計等)。
    2. 工作前要繳納保證金、訓練費
      詐騙集團先在網路刊登徵才廣告,等被害人洽詢或投履歷,就邀請加入LINE群組。聲稱需先上培訓課程或巧立其他名目(辦理員工保險、購買制服等),要求被害人入職前要先繳交一筆費用。
    3. 工作前要先花錢購買公司產品
      詐騙集團告知求職者需先購買公司商品、親自使用,熟悉商品才更懂如何行銷公司商品。

    合法公司不會強制求職者交付個人證件、存摺、印章;警方呼籲相關密碼應妥善保存,避免讓其他人知悉;若公司有強制扣留證件、帳戶等情事,應向所在地政府勞工局檢舉,以保障就業安全;遇到要求提領或交付大筆款項時,應提高警覺,以免遭到詐騙集團利用,成為共犯、車手。另員工相關訓練原係雇主應負擔的勞務成本,不可濫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費用,入職前被要求轉投資或是另外購買特定產品,都可能是詐騙或涉及廣告不實,遇有疑慮應即撥打110或165查證,求職前停看聽,未來工作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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